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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开放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新时代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实施方案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7-21   浏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823号)和省委教育工委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开展新时代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以下简称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建设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学习领会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培育为基、重在建设、典型引领、整体推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质量攻坚为动力,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推动学校事业发展为落脚点,严格对标看齐,勇于改革创新,努力争创先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高水平开放大学建设和双高校创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建设任务。面向全校培育创建2个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和5个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建设周期为两年,以点带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全校各党总支、党支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动学校党建质量全面提升。

二、基本条件

(一)培育创建党建工作标杆学院

党建工作标杆学院面向各学院党总支开展。参加培育创建的学院党总支,要按照《实施意见》规定,严格做到五个到位,所属党支部普遍做到七个有力。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党的十八大以来,学院党总支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优化学院运行机制,模范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党总支会议制度健全、执行有力,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学院人才培养、专业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2.近五年来,学院党总支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表彰;所在学院多名师生获评校级(含)以上优秀党员或先进典型。

3.近三年来,学院党总支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所在学院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

4.符合《湖北开放大学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标杆学院)》(见附件1)所列其他要求。

(二)培育创建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党建工作样板支部面向全校所有党支部开展。参加培育创建的党支部,要按照《实施意见》规定,严格做到七个有力。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2.近三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表彰;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校级(含)以上优秀党员、师德典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教师党支部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在推进思想教育、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近三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端;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部门)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4.符合《湖北开放大学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样板支部)》(见附件2)所列其他要求。

三、创建程序

各党总支、党支部应专题研究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确定申报意向。组织部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遴选工作,正式创建单位名单由学校党委最终审核确定。创建程序按照申报认定、创建达标、评估考核、验收巩固四个步骤开展。

(一)申报认定(202111-12月)

1.申报要求。每个院(部、中心)党总支至少申报党建工作标杆学院或党建工作样板支部项目1个,其他党支部自愿申报党建工作样板支部项目。参与申报的党组织应按照《实施意见》规定,对照重点任务指南,梳理总结党建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等,统筹谋划2年建设周期和各年度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编制经费预算,按类别分别填写《湖北开放大学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见附件3),请于1220日前报学校党委组织部(纸质版一式两份签字盖章交631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hbddzzb@126.com邮箱)。

2.遴选确定。组织部按照有关标准对材料进行初审,并组建专家组进行评议,择优推荐入选名单,报学校党委审核确定正式入选名单,并挂网公示。学校党委将择优推荐校级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参加上级有关评选活动

(二)创建达标(20221—202212月)

入选的创建单位要按照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中的建设计划,认真抓好培育创建工作。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建设期内,创建党建工作标杆学院要着重围绕五个到位、抓好党建重点任务落实等出成果,并申报党的工作创新项目或研究课题至少1项,发挥推广示范效应;创建党建工作样板支部要围绕七个有力、创新工作方法等出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成熟有效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机制办法;(2)优秀基层党建工作法、典型案例;(3)高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有较大影响力的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高水平研究论文、专著;(6)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三)评估考核(20231月)

参与建设的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应于2023110日前,向学校党委提交年度(20221-202212月)工作总结和成果报告。学校党委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评估考核。考核合格的,拨付下一年度建设经费;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视情决定是否继续予以支持。

(四)巩固验收(20231—202312月)

参与建设的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和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根据评估考核反馈意见,及时整改问题,推进任务开展,巩固建设成果,提升示范成效,并于20231230日前,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培育创建成果。相关成果原则上不能少于四个一:即,在体制机制、经验举措、方法办法上形成1套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高质高效运作1个新媒体平台,制作1个示范点建设微视频,汇编1本示范点建设成果资料。20241月,学校党委将开展项目验收工作。组织专家组在审查总结报告、成果材料的基础上,采取听取专题汇报、实地考察验收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定。20241月公布评定结果,评定达标的,予以结项,深化宣传推广;评定不达标的予以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开展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是学校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着眼学校基层党建质量持续提升的引领工程,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在认真组织集中学习本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压实责任,明确目标,强化措施,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要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培育创建工作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实现培育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的有效途径,扎实做好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工作

(二)完善配套经费保障。根据我校实际,为参加创建的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和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提供相应配套经费,为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提供保障。根据创建培育工作考核情况,对参加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创建培育的党总支,在2年建设周期内每年提供0.5万元建设经费;对参加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创建培育的党支部,在2年建设周期内每年提供0.3万元建设经费。

(三)持续强化工作指导。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根据创建培育任务,进一步细化建设方案,确定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加强常态化跟踪指导,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取得建设成效。及时发掘、凝炼、宣传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把点上的经验做法推广到学校面上,引领带动全校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附件:1.湖北开放大学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标杆学院)

2.湖北开放大学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样板支部)

3.湖北开放大学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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